

山东省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8-10-31山东省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山东省专利资助标准:
(一)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申请择优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资助,每件最高1万元。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五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PCT专利申请,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
(四)企事业单位维持五年以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择优给予一次性专利维持费资助,每件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
(五)企业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超过10件的,在普通资助基础上,按企业当年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择优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按年授权发明专利数量,10-20件的奖励5万元,21-50件的奖励10万元,50件以上的奖励20万元。
(六)企业年度PCT专利申请超过5件的,在普通资助的基础上,按企业当年PCT申请数量择优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按年PCT申请数量,5-10件的奖励5万元,11-20件的奖励10万元,20件以上的奖励15万元。
山东省专利奖励标准:
(一)对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项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对获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三)对同一项目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同时获得国家和省专利奖的,不重复奖励。
政策依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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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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