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专利资助政策及知识产权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28为鼓励知识产权发展,泉州市惠安县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惠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每项给予扶持奖励1万元。
2.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扶持奖励2000元,同一企事业单位(个人)同一年度扶持奖励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企事业单位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项给予扶持奖励500元,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年度扶持奖励额度不超过5万元。
4.国际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或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扶持奖励10万元;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国家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含第一起草单位),给予扶持奖励10万元;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含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扶持奖励1.5万元、5000元。
5.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扶持奖励50万元;认定为福建省名牌产品,给予扶持奖励10万元。以我国为基础注册地,通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在境外获准注册的商标,对单个商标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按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8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奖励。对新取得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每件扶持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暂行规定》
本规定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lzz/3903.html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