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专利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28为鼓励科技创新,推动专利发展,泉州市洛江区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洛江区专利资助的标准,具体泉州市洛江区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国内专利: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国内授权的每件奖励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内授权的每件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内授权的每件奖励500元。
国外专利: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每件奖励4000元。发明专利获得国外授权的每件奖励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国外授权的每件奖励4000元。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外授权的每件奖励800元。
香港、澳门、台湾专利授权的,具体金额参照向国外申请专利并授权的资助额度执行。对向两个以上(含两个)国家(地区)专利局授权的同一件专利,奖励最多不超过两次。

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分别给予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获得福建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别给予获得泉州市专利重大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
政策依据:《洛江区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若干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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