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济南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及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19-01-02为鼓励发明创造,山东省济南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济南市市级专利资助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济南市市级专利创造资助标准:
(一)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件资助。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三)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申请资助1万元/件,个人申请资助4000元/件。
(四)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4—6年),最高给予500元/件资助;满6年(7—9年),最高给予1000元/件资助;满9年(10—12年),最高给予2000元/件资助;满12年(13—20年),最高给予6000元/件资助。
济南市市级专利奖奖励标准:
(一)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项、20万元/项的奖励;
(二)对获得济南市专利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8万元/项、5万元/项、2万元/项奖励。
(三)对同一项目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同时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不重复奖励。
政策依据:《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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