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莆田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29福建省莆田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一)通过电子申请方式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按闽知规〔2015〕28号规定办理,即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元。
该资金由省级资金资助30%,市级资金资助70%。
(二)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非电子申请)
授权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500元;
授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750元。
(三)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
(四)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同一专利权人获得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累计达15件以上,每件资助300元,同一年度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6万元。
政策依据:《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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