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洛阳市专利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11为鼓励发明创造,河南省洛阳市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洛阳市专利资助的标准,具体洛阳市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专利奖励。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0000元,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授权的,最多5个国家;提交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专利,在取得国际检索报告后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发明专利授权后连续交纳6年年费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自创区按上级部门相关年费补贴政策执行)。
小微企业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参照《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执行,每件实用新型奖励1000元,每件外观设计奖励500元。
高价值专利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一等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三等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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