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青岛市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152019年度青岛市专利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PCT专利申请、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具体如下:
2019年度青岛市专利资助标准
(一)年度内授权的权属明确的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
(二)年度内取得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10个国家予以资助;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三)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在取得国际检索之后一年内,单位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2000元;对获得授权的,每件奖励提供服务的本地代理机构1万元。
(四)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标准为: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满10年,给予6000元资助;满15年,给予13000元资助。
2019年度青岛市专利奖励标准
参照《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对我市获中国专利奖和山东省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配套奖励。其中对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奖励50万元;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对山东省专利奖二等奖奖励5万元;对山东省专利奖三等奖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项目既获中国专利奖又获山东省专利奖的,按所获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政策依据:《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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