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安徽省合肥市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3-112019年安徽省合肥市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单位(专利研发管理团队)或个人5000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3万元,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个中国发明授权奖励,其奖金须由企事业单位全部奖励给专利研发与管理团队。
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每件给予单位1000元奖励。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件、20件、30件且缴满5年年费的单位,给予单位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关于印发市科技局负责执行<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科〔2018〕54号)、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合科〔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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