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漳平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02福建省龙岩漳平市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并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每件再奖励5000元;向国内申请且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每件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每件再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对重大发明专利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一次性重奖。
漳平市专利奖励办法
为调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增强我市自主创新、科技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08〕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且符合《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除享受省、龙岩市两级资助外,对获得国家授权的专利,市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奖励标准: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并授权的每件奖励5000元,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每件再奖励5000元;向国内申请且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每件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每件再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对重大发明专利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一次性重奖。
三、资金来源:由市财政专项支出。
四、管理办法:本专利奖励资金的申请,由市科技局负责受理(规模企业由市经贸局认定)、审查汇总认定,以市政府行文下发,每年兑现一次。
申请奖励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向市科技局报送下列材料:
1、漳平市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代码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漳政综〔2007〕224号《漳平市专利奖励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编辑:蜗牛纳@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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