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2022年上海市宝山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2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海市宝山区政府制定了《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宝山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专利申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费分别按每件1500元、1000元和500元标准予以补贴。为鼓励中小企业、个人申请发明专利,对中小企业、个人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代理费按每件2500元标准再予以补贴。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和个人,按每项300元标准予以资助。此经费按快捷简便途径予以执行。
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试点和专利战略工作,对被认定为区专利试点单位的予以5万元的支持,优先支持获得港澳台和国外专利授权的中小企业。
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且申报项目上年度产值不低于500万元的知识产权技术产品,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支持。
对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上海市宝山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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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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