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23上海市静安区专利资助政策
上海市静安区专利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1)专利申请费:每项500元;
(2)专利实质审查费:每项2500元;
(3)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项2000元(与实质审查费同时办理);
(4)专利授权年费:每项1000元(第二、第三年)。
2.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1000元;
3.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300元;
4.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专利授权:每项授权费10000元,总额不超过30000元;
5.国内除发明专利外,其余专利资助累计每单位不超过10万元;
6.每项资助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政策依据:《静安区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配套措施》
上海市静安区专利资助申报材料
1.《静安区专利专项资助申请表》、《静安区专利专项资助申请清单》;
2.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3.国内申请发明专利: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
4.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的提交实质审查通知书、交费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
5.国内授权专利:提交授权专利证书、有效年费交费凭证;
6.国外专利: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开具的资助费用结算发票和清单;
7.资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清单应当按照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国外专利的专利号按统一格式分类排序整理,未整理或发现有重复申报的将退回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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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申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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