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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的名字能注册成商标,外号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8-02-07

现在不少明星都有自己的绰号

有的是亲朋好友起的昵称

也有同事和粉丝起的外号

其中还有不少外号特别有意思

(随选三位)

李晨的“大黑牛”

大黑牛

鹿晗的“傻狍子”

傻狍子

萧敬腾的“雨神”

雨神

不仅有不少中国明星有着属于自己的外号,连外国明星都有中国粉丝给起的外号。(同样随选三人)

比如被中国网友

做成表情包玩坏的

“小李子”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小李子

“法鲨”迈克尔·法斯宾德

法鲨

“水果姐”凯蒂·佩里

水果姐

等等不少很有趣又极形象的外号,都非常受明星的喜欢。我们知道明星会把自己的名字注册成商标,这毕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给他人傍名牌的机会。如果是绰号呢,会不会也注册成商标?

蜗牛纳突然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极有知识产权意识的高晓松先生,他是不是已经把他的“矮大紧”或“矮大紧指北”给注册成了商标?

矮大紧指北

蜗牛纳上网进行了查询,发现脸雾(北京)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为脸雾公司)从2016年5月开始注册了45个“矮大紧”商标;在2017年的5月则注册了9个“矮大紧指北”商标。不过“矮大紧指北”商标目前还是待实质审查中。

矮大紧商标

高晓松是脸雾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之一,所以才将跟自己有关的商标给提前注册了下来。不过蜗牛纳从查询信息中发现有广州公司在2017年9月也注册了“矮大紧”商标,分别是29类和30类,虽然处于待实质审查的状态,但可以预见其成功率很低,因为脸雾公司早已在2017年4月就申请注册这两类商标了。

其实中国明星把自己的外号注册为商标并不多见,若不是“矮大紧”是高晓松的笔名,估计他不会特意去注册。那么外国的明星会把外号注册成商标吗?蜗牛纳查了下别的明星外号,结果发现还真的有!

比如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的“卷福”,他不仅知道这个词的意思,甚至还特意学习书写汉字,可见是有多喜欢中国粉丝起的这个外号了。

卷福

人家当然不光是喜欢,并且还在中国注册了相关商标,以及《神探夏洛克》的“SHERLOCK”商标。如下图所示,哈特斯伍得电影公司目前总共注册了21个商标,均已获准注册。

卷福商标

还有中国粉丝特别喜欢的一位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她同样有个中国外号叫“霉霉”。

霉霉

蜗牛纳通过查询得知泰艾斯权利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在第9类、第18类、第25类和第41类等商品或服务上申请了“霉霉”商标。目前,除第9类“霉霉”商标处于“驳回复审中”状态外,其余类别“霉霉”商标均已获准注册。

霉霉商标

可见这些把外号注册成商标的明星都是个明白人,非常清楚自己的外号和名字有着同样的价值,所以说,只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就不会有利欲熏心的商家以某明星的名义,售卖印有汉字的产品骗来不少中外粉丝的购买。

不过现在有个问题,外国人是怎么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是看名气还是人脉?蜗牛纳在这里讲一讲,也许正在看这篇文的您就有位外国友人想在中国注册商标呢。

有关外国人(非中国国籍的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原则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即:

1、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有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外国驻我国的各种机构及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方面享有与我国国民同等待遇原则《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最新版)第七条第三款;

此类的商标注册申请可基本参照“ 国内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 ”进行

2、不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遵循的原则就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也就是说在办理这类商标注册申请时,通常按照国际惯例做法,并采取以下3种的具体办法处理就可以了。

1)申请人所属国和中国之间已达成商标互惠协议的按照双边条约办理:

商标互惠协议是指申请人所属国和我国通过签约或者换文而达成的商标互相注册协议。除专门的商标互惠协议外,我国在与一些国家签订的友好通商或者贸易协定中,也往往包括了商标注册的互惠原则及有关商标注册条款。

按双边条约的规定,通常都给予申请人享受“国民待遇”。我国商标主管机关对于已同我国签订商标互惠协议的国家的公民和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自应按协议的规定办理。自我国加入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后,双边协定则仅适用于没有加入这三个国际条约的国家。

2)依据申请人所属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

目前,在商标方面的国际条约中,我国已加入的已有四个: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0年3月3日加入),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5年3月19日加入),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89年10月4日加入)和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995年12月1日加入)。对于我国未加入的国际条约,我国没有遵守的义务。只有双方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我国才有遵守的义务。尤其是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任何一个成员国应在商标注册方面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以国民待遇,因此,《巴黎公约》的所有成员国国民在我国都可以享受商标注册的国民待遇,在注册条件、申请手续、步骤等方面享有与我国国民一样的待遇。

3)按对等原则办理:

对等原则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经常采用的一项原则,其基本含义就是:在处理国际间的政治、经济关系时,你用什么方式对待我,我也将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将对等原则适用于涉外商标注册,就是要求双方按照同等方式来办理对方国家的公民或企业的商标注册申请。比如,如果外国商标申请人所属国对于我国商标到该国的注册申请要求提交本国注册证明、互惠协议证明的,则该国商标申请人也必须向我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上述证明;外国商标申请人所属国要求我方对商标申请书件进行认证、公证的,我国也按对等原则办理,反之亦同。

办理涉外商标注册时,企业应当把握注册时机,尽早注册。同时可以利用优先权的优势,将涉外商标的申请时间提前,这是很多企业很容易忽视的。优先权的使用有利于企业及早获得商标专用权,还可以为防止商标遭到恶意抢注提供充足时间。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优先权,更快获得商标专用权。这些都涉及外国人商标注册的基本知识。

因此,我国的商标法也保护在中国的外国人,外国人可以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商标注册,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如果嫌麻烦的话,还可以直接委托商标代理人帮忙注册商标。省时又省心简直不要太轻松!

年前注册商标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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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纳杰知识产权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lsb/2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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