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7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1.知识产权获权奖励
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下同)每件奖励2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25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1万元。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省市奖励。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万元(以上国外专利每件限定补助两个国家或地区)。对植物新品种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完成登记每件奖励0.2万元。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完成备案每件奖励0.1万元。以上知识产权获权奖励有效期均自授权公告日起两年内,且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和知识产权获权地址均需在余杭区。著作权(版权)补助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申报时需提供:⑴《余杭区专利奖励申请表》或其他知识产权对应申请表;⑵知识产权获(授)权证书及首页复印件(证书原件登记后即可返还);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⑷收款收据。
2.专利维权补助
区内企事业单位(含企业法人)在专利权受到不法侵害或受到不实侵权指控时,积极开展维权行动并获得成功的,按其维权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案件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维权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检索和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资料费等。专利维权费用计费时间从开始维权起,到行政执法部门或法院下达最后裁定文书并执行完成为止。经调解达成的专利维权案件的补助,在行政执法部门或法院作出案件结论和调解协议书后办理。
申请时需提供:⑴《余杭区专利维权补助申请表》;⑵专利授权证书及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原件登记后即可返还);⑶专利维权胜诉司法佐证材料;⑷企业专利维权费用开支清单及相关凭证;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
积极引导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专利权市场价值,对其产生的担保费用、专利权价值评估费用等给予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2.对从区外新引进已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经审核确认在有效期内的,按首次认定的同级标准给予奖励。
申报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证书等。
政策依据:《余杭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政策实施细则》
重点: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以上内容就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奖励政策,了解更多浙江省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奖励”即可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知识产权贯标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zhuanti/zjszlzz/2454.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