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维权资助
- 专利资助政策
- 广东省专利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IP资助
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19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圳市龙岗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深圳市龙岗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
(1)获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授权,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2)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3)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只激励1次。
(4)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国内专利(包括港澳台)。
(1)申请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激励金额2000元/项。
(3)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摘录:
知识产权创造激励。对拥有知识产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
(3)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2.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
(1)获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授权,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2)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3)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只激励1次。
(4)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国内专利(包括港澳台)。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激励金额2000元/项。
(3)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4.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内容就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广东省专利资助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专利资助奖励”进行查看。
声明:本文的目的只为传递信息,了解具体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政府,谢谢!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贯标认证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dszfjl/2919.html
其它业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