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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发布时间:2017-12-14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为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安徽省亳州市制定了《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明确规定了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在《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明确规定: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在省补助范围内的险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对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的合伙制、有限责任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代理机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

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代理机构每年帮助我市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家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基础工作的科技专员每年给予0.1万元补助。

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2万元奖励,增幅每提高2个百分点,增加奖励0.5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亳州市还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及以上),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对上一年度新纳入市统计部门统计的企业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对首次升格为规模以上且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研发投入5%的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企业研发投入统计联络员个人0.2万元奖励。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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