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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给予5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17-12-28福州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给予50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促进鼓楼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制定了《鼓楼区关于扶持科技创新的十二条措施》,明确规定了福州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
	 
	
在《鼓楼区关于扶持科技创新的十二条措施》一“高新技术产业奖励”中明确规定:
1.科技创新企业扶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新纳入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只享受一次。
2.科技进步奖项扶持
对新获得国家科技奖一、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辖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科技一、二、三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辖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以上就是福州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下面为大家附上申请福州市鼓楼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3.相关荣誉、资质认定(公示)文件复印件;
	4.《鼓楼区关于扶持科技创新奖励申报表》。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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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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