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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阳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05

辽宁省辽阳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辽宁省辽阳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促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打造地区经济发展新引擎,辽宁省辽阳市政府制定了《辽阳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明确规定了辽阳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

在《辽阳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五条明确规定:

支持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对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同时,《辽阳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还对以下事项有奖励:

大力支持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推动已建企业研发机构提级升格。对于企业新建研发机构,且已形成一定研发条件和研发能力,给予每家企业研发项目扶持资金不低于5万元;对于进入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研发项目扶持资金不低于20万元;对于研发机构升入国家级的企业,给予研发项目扶持资金不低于80万元。

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凡我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在我辖区内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及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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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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