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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3晋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是战略性先导产业,是最具爆发力、最具含金量、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途径。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晋江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晋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规定如下:
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技术的采用与辐射,催生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的转换,逐步实现企业质变,从而扩张高新技术企业的比重。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登记制度,完善培训、辅导机制,对后备库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和支持,推动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入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助于我市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全市高新产业快速发展。
(1)在晋江市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中,设立晋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专项,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大力促进和支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2)对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予以50万元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予以20万元补助。
(3)对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复审通过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予以30万元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予以10万元补助。
(4)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到晋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按完成迁移后剩余的有效期占完整有效期的比例给予补助。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一次性予以50万元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一次性予以20万元补助。
(5)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
即:晋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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