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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高新企业补助,莆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1莆田高新企业补助,莆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莆田市政府下发了《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在该申报指南中,给出了莆田高新企业补助,莆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具体标准。

在《2018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改进市级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莆政综〔2015〕13号)等文件办理:
1、列为省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的项目,按省资助金额的1:1配套。
2、列为省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的项目,按省资助金额的50%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业孵化器的分别补助300万元、200万元。
4、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补助200万元、100万元。
5、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园区的分别补助200万元、100万元。
6、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7、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认定通过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8、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和试点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认定为省级创新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9、通过国家级、省级审(认)定的动、植物新品种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即:莆田高新企业补助,莆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30或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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