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2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增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

国家级项目

1、对企业承担的各类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按争取国家科技资金的50%配套,限额200万元。通过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验收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验收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2、对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3、列入国家技术创新项目(含技术攻关、优秀工业新产品)在通过鉴定或验收后,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省级项目

1、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争取省级科技资金的50%配套,限额150万元。

2、对企业通过省级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通过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3、列入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或应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项目(含技术攻关、优秀工业新产品)在通过鉴定或验收后,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4、列入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品计划且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限奖两项新产品)。

市级项目

1、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以认定当年计算连续三年按企业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单台价值5万元以上)实际投资的20%奖励,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2、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农业科技企业在县外设立的研发机构,经审核认定,可参照第十五条给予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奖励。

县级项目

对企业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经综合评审,给予10-50万元资助。对企业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测试、查新等费用,以科技创新券的形式支持。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依据

《海盐县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版权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2283.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北京商标注册

国际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贯标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维权

上一篇:莆田高新企业补助,莆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下一篇:浙江省嘉兴平湖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