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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嵊州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8浙江绍兴嵊州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扶持资金2000万元。
新产品扶持。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并经鉴定的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给予每项1万元奖励(奖励以成果鉴定证书鉴定日期为准)。

创新企业和创新平台扶持。对当年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50万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研发中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绍兴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绍兴市级创客基地和创客示范点给予5万元;与高校合作共建的技术转移中心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家给予6万元奖励。
“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浙江制造精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绍兴市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绍兴市级“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企业、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各类上云试点〈标杆〉企业)、智能制造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列入我市重点培育的智能制造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嵊州市委、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高新认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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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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