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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及专利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22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及专利资助政策
为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发、引进专利新产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及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潢川县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及专利资助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一)对本企业开发产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引进国家专利产品首次实施规模化生产且新增销售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现金10万元;
(二)对认定为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部备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省重点实验室、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
(三)对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对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
(四)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
(五)对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对获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10万元;
(六)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0万元;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20万元;
(七)对企业积极进行科技研发,上年度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现金5万元。
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获得同类表彰的,只按较高等级奖励。
政策依据:《潢川县企业技术创新及争创品牌奖励办法》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注册代理机构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3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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