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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关村丰台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1-16近日,中关村丰台园印发了《中关村丰台科技园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措施》,明确规定了中关村丰台园高新奖励标准详情如下:
在《中关村丰台科技园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措施》第五条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工作中有以下明确规定:
(一)对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或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银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对创制标准的前三位承担单位给予奖励: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创制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团体标准制定主体积极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团体标准,每项标准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此项支持金额累积不超过100万元。
即:中关村丰台园企业通过高新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
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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