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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市级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04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市级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到2022年,新增初创科技企业5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培育雏鹰企业3000家、瞪羚企业1000家和准独角兽企业15家。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力度,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从无锡行政区域外整体新迁入我市城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每年从培育对象中评选雏鹰企业100家、瞪羚企业50家和准独角兽企业10家,给予政策扶持。对首次入选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
政策依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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