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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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04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有效期内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在当年新增纳税销售分别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择优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授权或独占许可的发明专利)实现产业化的,在当年新增销售分别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择优(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认证的、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绩效评价的、有效发明专利三件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小升高”及首次获批高企奖励
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列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国际(PCT)专利奖励
对当年度获得国际(PCT)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奖励,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授权3件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和完善滨湖区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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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申请专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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