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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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052019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区外搬迁至开发区的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正式投产后,经审核后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10万元。享受开发区科技发展扶持金政策的企业,期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期限顺延两年。
依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
注意:该政策2017年9月4日发布,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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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申请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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