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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07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政策
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已入库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摊。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摊。
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该政策自发文之日(2017年)起实施,有效期限为3年,由泉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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