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13晋江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晋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对于知识产权贯标有以下明确规定:
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推进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和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展示晋江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产品,开展创新项目与生产力对接活动,实现技术交易,强化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1)对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在我市转化落户的技术成果,优先安排科技立项,给予15—50万元资金支持。
(2)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晋江市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上引进非关联企业、科研院校,专利权人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的,按技术交易额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万元,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平台运营机构促成晋江企业实现技术交易的,按技术交易额的5%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万元,年度不超过200万元。
即:晋江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
以上内容就是晋江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了解更多泉州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字“贯标资助奖励”即可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版权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qyipglgf/2215.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摘录整理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