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7-16辽宁省营口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根据《营口市推进科技创新十项政策》规定,营口市政府确定了营口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对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即:营口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10万元。
《营口市推进科技创新十项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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