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7-16辽宁省鞍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科研实践,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向创新驱动转变,辽宁省鞍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鞍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对达到国家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达到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对于被取消称号后,再次申报获得称号的,不再补助。
经认定的国家级示范单位(创新型产业集群、农业科技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给予50万元补助资金,省级20万元。
即:鞍山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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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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