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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黄金轮”商标缺乏显著特征驳回复审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8-10-10

关于第24099013号“考研政治黄金轮”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147979号

申请人:苏州研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099013号“考研政治黄金轮”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第24099013号“考研政治黄金轮”商标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在除“考研政治”之外,还有能起到主要识别作用的文字“黄金轮”,申请商标整体具有显著特征,并未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2、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进一步强化了其显著性和识别性。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的使用、宣传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中的“考研政治”一般指“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共课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申请商标“考研政治黄金轮”整体易使消费者理解为“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科目的关键、重要教材”。申请商标注册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申请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

吕美兰

张颖

王倩

2018年08月16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代理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sbpb/3470.html

来源:商评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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