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江苏省镇江句容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6-292018年江苏省镇江句容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
句容市专利资助标准
(一)发明专利单件申请资助。由专利代理机构代理(需提交该单位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及资助年度专利代理机构经营状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交纳申请费和实审费的发明专利申请,单位每件资助1000元;对无代理机构代理,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获得市本级项目及国家、省、市配套项目资金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资助。
(二)授权专利资助。国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在一次性交清授权后6年(含办登当年)年费后,职务发明每件资助4000元、个人每件资助20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后,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个人每件资助500元;外观设计授权不再资助。
(三)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发明专利从授权日开始计算年限,1-3年资助150元/件;4-6年资助300元/件;7年及以上资助1000元/件。申领当年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奖励的单位或个人,按授权资助奖励要求交清前6年年费后,一次性资助年费1000元/件,6年后仍维持该发明专利的,按7年及以上资助1000元/件。
(四)外观专利申请资助。外观设计专利须由在科技局备案的正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外观专利制作费每件资助100元,外观专利资源费每件资助50元。
(五)专利保险资助。凡是参与当年度专利保险的企业,专利执行保险(或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每件资助500元。
(六)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资助。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三方认证验收合格的企业资助8万元,通过省《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考评合格的企业资助5万元。
(七)鼓励单位或个人申请国(境)外专利,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经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交国际申请进入国际阶段以后,单位每件资助2万元,个人每件资助1万元。
(八)实施企业专利“清零计划”,对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
(九)对获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和15万元奖励。对获江苏省发明创新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江苏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每项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奖励。
(十)对获得省立项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专利实施计划、“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的企业,按省财政资金给予1:0.5的匹配。对获得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专利密集型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句容市专利申请大户的资助标准及方式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对知识产权创造产出多、拥有量大的企事业、高校科研机构确定为专利申请大户。
(一)专利申请大户需预申请,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二)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5件及以上,奖励标准为3000-4000元/件。每个企事业单位申请量原则上不超过30件(高校、科研院所除外)。所有申请专利须由在市科技局备案的正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交纳申请费和实审费,且与科技部门签订发明专利授权率协议。专利申请大户中对已获得市本级项目及国家、省、市配套项目资金的发明专利申请不重复资助。
(三)专利申请大户项目实施满三年,市科技局和财政局将对其三年内专利授权率进行考核,如若达不到约定的要求,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
政策依据:《句容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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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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