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17为充分发挥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对我县发明创造的激励作用,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迈进,济宁市金乡县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济宁市金乡县专利资助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000元。
2、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的资助,自申请日计算第4-6年的年费,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100元/件,不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500元/件;第7-10年,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100元/件,不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800元/件;10年以上的,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200元/件,不享受费减政策的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1500元/件。
3、年授权专利总量30件以上的资助20000元;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资助10000元。
4、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审核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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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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