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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聊城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及奖励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21

为鼓励发明创造,山东省聊城市市级专利资助政策明确规定了聊城市市级专利资助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企业首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最高资助5000元;

(二)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不满5年的,对已缴纳的年费每件最高给予资助1000元/年;自申请之日起满5年且不足10年的,对已缴纳的年费最高给予每件资助1500元/年;自申请之日起满10年以上的,对已缴纳的年费最高给予每件资助3000元/年。鼓励同一件发明专利的年费一次同时缴纳多年年费,资助可分别按年度计算并同时享受。

(三)获得专利创造资金资助的单位,应拿出不低于50%的资助资金用于奖励专利发明人(不含第二款)。

(四)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分别按5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获得“聊城市专利奖特等奖、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聊城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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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资助政策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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