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高新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7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高新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1. 推进专利战略
鼓励专利申请。区内企事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每件资助2000元,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检索报告的,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提交国际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资助1万元。
鼓励专利授权。区内企事业单位、区内个人新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只资助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000元。获资助的单位应当依据《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鼓励有效专利维持。区内企事业单位拥有4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专利年费2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2. 鼓励专利创新
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100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浙江省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只给予第一申报单位。获奖励的专利权人应当依据《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企业参加“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市长杯”产品奖金奖、银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承办分赛场、设立“创新设计营”且相关参赛作品申请专利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资助。
3. 鼓励知识产权维权
对在涉外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或者和解的企事业单位,按其专利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4. 鼓励设立知识产权联盟
新成立的知识产权联盟正式运作后,经审核同意,给予开办经费补贴30万元。
5.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对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合法资质且依法经营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根据其对区贡献给予三年实际使用面积80%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500平方米(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最高补贴1000平方米)。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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