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专利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28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专利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
对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的企业奖励2万元。
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或个人奖励3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奖励:①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奖励0.3万元。②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奖励0.1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德化县委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陶瓷产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2017〕103号)

附:德化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杜绝少数企业和个人套取专利奖励的行为,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与导向作用,推动我县专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现将进一步规范专利奖励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授权发明专利,发生过专利权人著录事项变更,变更后的专利权人为企业,且有实际经营、有缴纳税收的,按政策给予奖励;变更后的专利权人为企业,但未实际经营或者未缴纳税收的,不予奖励;变更后的专利权人为个人的,不予奖励。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德化县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6月11日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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