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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12安徽省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助政策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安徽省铜陵市制定了《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明确规定了铜陵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助的标准。
	 
	
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中明确规定: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新上市(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同时,铜陵市对以下项目也有奖励: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对企业购置用于研发所需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上),按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租用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上登记的科学仪器设备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市级科技重大专项20项左右,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争取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按国家支持资金的10%、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对争取到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按项目研发投入的10%、最高100万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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