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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桐乡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3-22浙江省嘉兴桐乡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浙江省嘉兴桐乡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规定了桐乡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浙江省嘉兴桐乡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来我市投资的,从引进年度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待遇。对新认定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专利)优势示范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予以10万元以内的奖励。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市“十佳科技进步企业”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产学研结合,解决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企业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并转化的,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予以30万元以内的费用补助,企业通过网上技术市场成交的专利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改革科技经费使用办法,建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普惠性奖励机制。对企业按规定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给予10%以内、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的,按上级要求予以配套奖励。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新产品开发。对经成果登记的国家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予以10万元的奖励。对经成果登记的省级新产品计划项目,给予每项1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限额奖励3万元。

浙江省嘉兴桐乡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依据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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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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