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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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6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优惠政策
对于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含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重新认定的高企)。对于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标准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较好的经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政策依据:《苏州高新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
附: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税务总局2015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因此,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要求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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