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杰知识产权公司logo
纳杰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正规备案单位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商标注册商标注册 高新认定高新认定 知识产权贯标IP贯标

纳杰24小时咨询热线

纳杰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湖北省十堰丹江口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31

湖北省十堰丹江口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生产高新产品奖励。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产品,每个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丹江口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对当年已签订技术合同,并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达2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个补助5万元前期费用。一项成果(含同时实施的多项成果)只享受一个年度的补助。

编辑:蜗牛纳@纳杰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3342.html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申请发明专利流程

专利申请办理流程

北京专利代理公司

香港商标注册代理

美国商标注册费用

上一篇:河北省正定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下一篇:山西省太原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纳杰知识产权版权所有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3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B座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