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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31山西省太原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只补一次);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
1.已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2.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或2000万元或5000万元或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材料:
1.太原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申请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政策的企业ꎬ同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4.申报“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补助政策的企业ꎬ同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防伪标识的企业近三年度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近三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违规记录证明复印件。
政策依据:《太原市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编辑:蜗牛纳@纳杰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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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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