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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洪湖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9-20为鼓励科技创新,湖北省荆州洪湖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洪湖市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纳税首次过3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纳税首次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纳税首次过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纳税首次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成长。鼓励新投产企业和现有小型企业申报规模企业。对新建投产入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小进规”企业当年产值达到3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奖励;每新增1家规模企业给予所在地政府1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对新申报、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设立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市财政预算设立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水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环保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新技术等产业规模工业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对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给予投资额10%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政策依据:《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洪发〔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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