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主页 > IP资助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
2019年福建省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222019年福建省漳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政策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成果转让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设立研发准备金,加大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下同)以上、且年增长15%以上,经相关部门核实,可按研发投入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凡符合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并列入统计目录的企业,年度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当年度增加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新列入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的(不含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新列入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含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单个项目获得立项资助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20%的配套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自主创新,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年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0项以上的,可按每项1万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申请发明专利20项以上并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可按每项0.5万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获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0项以上的,可按每项0.2万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购买本市企业开发生产的列入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的自主产品,给予买方实际交易额的1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
以上就是福建省漳州市企业高新技术认定奖励政策,了解更多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欢迎关注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发送关键字“高新奖励资助”进行查看。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本文地址:http://www.bjnajie.com/a/gxqyrd/3516.html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