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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222019年福建省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及政策
为支持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明确规定了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到期重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南平市促进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附:南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程序
申请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下达通知。市科技局(含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年度奖补申报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根据要求向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市属单位申请奖补的,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三)县市审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且提交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核查后汇总上报。
(四)部门核查。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会同市财政局形成奖补资金安排方案。
(五)政府审定。市财政局与市科技局将奖补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六)公示与拨付。市科技局将通过审定的奖补资金安排方案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与市科技局联合下文拨付奖补资金;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重新审查,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并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对象。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同下一批次奖补项目一同下文。
对获得各级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创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品牌(平台)的企事业单位,不必提出申请,由市科技局统一提供各级政府或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奖补方案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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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专利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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