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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27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规定了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可提档一级,原则上不列入“亩均效益”D类企业。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支出且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按3%≤占比<4%、4%≤占比<5%、5%及以上,分别奖励研发投入的6%、8%、10%,每家企业最高均不超过1000万元;研发投入增长在5%—10%之间的,减半奖励。国有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可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对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排名前50位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通报。
2019年浙江省绍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2019年4月28日印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范围为绍兴全市。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申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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