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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282019年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兑现流程:
1、县市区科技部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出具分配资金意见;
2、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分配资金意见拨付资金至企业。
对组织实施省级以上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类重大项目,在我市实现产业且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研发费用经经信、科技等部门认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兑现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立项文件、销售收入证明、研发费用证明;
2、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认定后出具分配资金意见;
3、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分配资金意见拨付资金至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财政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补助1000万元。
兑现流程:
1、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交申请报告;
2、县市区科技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审核认定后下达补助资金计划;
5、市、县科技部门根据省下达的补助资金计划分别下达本级计划;
6、省财政厅根据补助资金计划拨付资金至相关市;
7、市财政局根据补助资金计划拨付资金至相关县市区;
8、县市区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商标申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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