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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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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富山工业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26珠海市富山工业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鼓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对认定后迁入园区但未获其他区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参照奖励。对纳入全市综合创新能力排名前
50名、税收贡献排名前50名或成长性排名前50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另行资助10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2000元资助,单个企业年资助金额最高1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究投入。每年园区财政安排一定额度的研发费专项补助资金,对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超过
20万元,按占比(申报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符合条件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总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究投入。每年园区财政安排一定额度的研发费专项补助资金,对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超过
20万元,按占比(申报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符合条件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总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依据: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编辑:蜗牛纳@北京纳杰版权代理机构
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ID: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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