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专利资助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7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专利资助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一、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
加大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力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1、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评且上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的企业中,研发投入排名前10位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其上年度研发投入的1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区“联合天使担保”风险池基金优先为有研发投入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银行基准利率担保贷款。
二、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科技信息产业平台建设,以平台建设带动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3、打造科技信息产业楼宇(园区)。鼓励街道、园区、民间资本举办科技信息产业楼宇(园区)。经认定为区级科技信息产业楼宇(园区)的,给予楼宇(园区)管理机构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科技信息产业楼宇(园区)内每新增1家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成长性企业,分别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4、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对科技信息产业楼宇(园区)内年经常性税收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的科技信息产业企业,引进第一年以其对区财政贡献的60%给予补助;对经常性税收总额在1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1500万元以上(含)的,分别按其对区财政贡献比历史最高年新增部分的20%、30%、40%、50%给予补助。
三、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化
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作用。
5、支持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后,给予1万元的奖励。
6、鼓励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企业研制的发明专利产品产业化,且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科技、财政、审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说明:本意见自2014年6月7日起施行,2017年发布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拱墅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上该意见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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