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专利资助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9浙江温州乐清市专利资助及高新企业认定奖励奖励政策
专利资助政策:
本市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涉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可以获得授权专利奖励。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每项奖励1.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0.1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0.05万元。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万元,其它国家和地区、境外(包括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5万元;同一项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按一项计。
文件名称(文号):《关于调整部分科技奖励资金额度的通知》(乐科字〔2016〕14号)、
首问科室: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61510571
典型案例
XX公司2016年通过乐清科技信息网专利奖励申报系统申请发明专利奖励1项。2017年,领取专利奖励1.5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初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文件名称(文号):《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6〕68号))和《乐清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乐财行〔2014〕278号)。
首问科室: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
联系电话:62555172
典型案例
XX公司2015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地税部门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该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应纳所得税为1000万*15%=150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1000万*25%-150万=100万元。
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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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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