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温州永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4-19浙江温州永嘉县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一)奖励条件。本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县辖区的自然人,申请专利奖励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其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2.其当年专利授权量达15件(包括15件)且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5件以上的,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件以上的,可申请专利大户奖;3.通过达标验收或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贯标企业。
	
(二)奖励标准。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分别奖励1.5万元;2.当年专利授权数达专利大户最低标准的,奖励3万元(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可合并计算到企业),以后每增加5件且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的,或者发明专利1件以上的,奖励1万元;3.通过达标验收或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贯标企业,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国(境)外发明专利奖励的,须向县科技局递交下列相关材料:1.永嘉县专利奖励申请表;2.国内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者为自然人的,须提交第一专利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者为县外的,还需提供暂住证;申请者为单位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须提交单位证明或身份证原件;4.通过达标验收或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知识产权贯标的验收报告或认证证书。
(四)奖励程序。申报者向县科技局行政审批科报送相关材料,常年受理。县科技局核实后以科技项目形式一次性集中发放奖励。
编辑:蜗牛纳@纳杰北京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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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杰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najie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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